1.应急预案的分类有综合应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2.现场消防管理的主要具体措施:
(1)施工现场有明显防火标志,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工具、器材符合要求;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2)易燃、易爆、剧毒材料必须单独存放,搬运、使用符合标准;明火作业要严格审批程序,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3)施工现场有保卫、消防制度和方案、预案,有负责人和组织机构,有检查落实和整改措施.
(4)施工现场出入口设警卫室。
3.项目部的油罐内作业安全措施的不妥或错误之处及纠正如下:
(1)不妥或错误之处:关闭所有与油罐相连的可燃、有害介质管道的阀门,并在作业前进行检查。
纠正:不仅要关闭相应的阀门,还必须用肓板使其与有限空间隔绝,且盲板应挂牌标示。
(2)不妥或错误之处:油罐内作业使用电压为36V的行灯照明。
纠正:在金属容器内作业使用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行灯必须有金属保护罩。
补充遗漏的内容有:
( 1 )编制密闭容器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 2 )清除和置换容器内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有害气体并进行气体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有害气体不超标,容器内气体含氧量合格才能进入罐内作业,并定期对密闭容器内的气体取样分析。
( 3 )采取空气流通措施,如安装通风机强制通风。
( 4 )容器的出入口设置标志,设置专人监护。
4.32t桥式起重机吊装方案的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要求。
理由: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起重量300kN及以上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的吊装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32t桥式起重机的起重量超过300kN,因此,正确的审批程序为:B施工单位编制桅杆系统吊装32t桥式起重机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分包B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A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B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由A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专家论证后,1)论证意见为“修改后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后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论证意见为“不通过”的,施工单位修改后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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