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付款为:800×25%=200.00万元;
起扣点为:800-200/70%=514.29万元。
(2)二月拨付工程款:130×(1-5%)=123.50万元;累计拨付工程款:80×(1-5%)+123.50=199.50万元;
三月拨付工程款:215×(1-5%)=204.25万元;累计拨付工程款:199.50+204.25=403.75万元;
四月完成产值180万元,截止到4月份累计完成工程产值为80+130+215+180=605.00万元,605.00万元>514.29万元,应从4月开始回扣预付款;
则四月拨付工程款为:180×(1-5%)-(605.00-514.29)×70%=107.50万元;累计拨付工程款为403.75+107.50=511.25万元。
(3)经过材料调整价差后,该工程总造价为:800+800×70%×10%=856.00万元;
竣工结算时,甲方应付工程尾款为:856.00-(856.00×5%)-200-511.25=101.95万元。
(4)企业对项目部的考核内容:
1)项目施工目标成本和阶段性成本目标的完成情况。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成本责任制落实情况。
3)成本计划的编制和落实情况。
4)对各部门、岗位的责任成本的检查和考核情况。
5)施工成本核算的真实性、符合性。
6)考核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