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措施项目费:23350×5%=1167.500 万元
(2)签约合同价:(23350+1167.500+1250)×(1+8%)×(1+9%)=30333.501 万元
2.(1)清单挖土方工程量为:0.92×1.8×1590.6=2634.034m3
(2)根据地质资料和施工方案计算实际挖土方工程量为:
(0.92+2×0.25+0.2×1.8)×1.8×1590.6=5096.282m3
(3)综合单价:(7+1+5)×(1+14%)×(1+8%)×5096.282/2634.03=30.967 元/m3。
3.(1)分部分项工程增加的工程造价:88×(1+5%)×(1+8%)×(1+9%)=108.773 万元
窝工损失:[(300×150+25×2000)×60%×(1+8%)×(1+9%)]÷10000=6.710 万元
索赔成立的费用是:108.773+6.710=115.483 万元。
(2)索赔成立的工期是:10 天。
4.(1)①不妥;理由:实际工程量偏差超过15%以上部分应调整综合单价。
②不妥;理由:管理费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③妥当;理由:计日工已经现场签证。
④不妥;理由:未计算措施费、规费和税金。
(2)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结算价款:
① 调价后的分部分项工程费:
{2500×(1+15%)×800+[4000-2500×(1+15%)]×650}÷10000=303.125 万元
②措施项目费:303.125×5%=15.156 万元
③计日工:15 万元;
④该分项工程结算价款:(303.125+15.156+15)×(1+8%)×(1+9%)=392.338 万元
5.(1)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项目还应包含①钢筋保护层厚度;②结构位置及尺寸偏差;③合同约定的项目;④必要时可检验其他项目。
(2)可采用回弹-取芯法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