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第114条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 )的罚款。
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
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
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