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135条规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 )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 )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年;二年
三年;三年
四年;四年
五年;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