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袁某于2020年9月份进入厦门某公司工作,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工伤保险。2021年1月4日,袁某在工作期间,右手臂不慎骨折,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伤残拾级。
(1)袁某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标准为( )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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