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万元)
(1)甲公司采用一般计税方法下的账务处理:
B市预缴税款=1 000÷(1+5%)×5%=47.62(万元)
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47.62
贷:银行存款 47.62
借:银行存款 1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917.43
[1 000/(1+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2.57
[1 000/(1+9%)×9%]
甲公司4月月末进行增值税月结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7.62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47.62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82.57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82.57
甲公司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应纳税额=82.57-47.62=34.95(万元)。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4.95
贷:银行存款 34.95
(2)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下的账务处理:
B市预缴税款=1 000÷(1+5%)×5%=47.62(万元)
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时,预缴税款也计入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核算。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47.62
贷:银行存款 47.62
借:银行存款 1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952.38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47.62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由于在B市已经缴纳足额的增值税,在A市无需额外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