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问题2: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9.5×[(150-20)÷150]=16.90(万元)。
问题3: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为150-20=130(万元)。
【提示】会计上该项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150-20+16.9=146.9(万元),税法购入时不含税价款已全额扣除,当期只允许扣除转出的进项税额16.90万元,纳税调增差额1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