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建质〔2006)18号)规定,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 ),应自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重新按有关规定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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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业整顿
改制
合并
分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