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该事故属于一般安全事故。
(2)理由:死亡人数为两人。根据规定,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视为一般事故。
2.(1)应由分包方承担主要责任,总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2)理由:分包单位没有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管理,所以应负主要责任。
3.工程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有:
(1)初次吊装,对钢梁不作试吊。
(2)有大雾,能见度差即进行吊装作业。
(3)李某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高某违章作业。
(5)不听劝阻盲目赶工,安全意识不强。
(6)两位工人在吊装区行走。
4.(1)物的不安全状态有:
①钢丝绳存在断丝超标和严重渗油现象,属于质量不合格;
②将钢丝绳套于边棱锋利的钢梁上,未加衬垫。
(2)正确做法:
①钢丝绳质量不合格,应报废不用;
②钢梁边缘锋利,应增加使用衬垫,保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