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为:①→②→③→⑤→⑧→⑨。
该网络计划的关键工作为:A、D、E、H、L。
2.本案例各事件中,施工单位是否可以提出工期索赔的判断及理由如下:
事件1:施工单位不可提出工期索赔要求。理由:虽然致使工作K停工的原因是建设单位修改设计引起的,属于建设单位应承担的责任,但由于工作K的总时差为3个月,K停工2个月小于工作总时差,不影响总工期,所以不索赔工期。
事件2:施工单位可提出工期索赔要求。理由:因为H延期1个月是由于建设单位供应的建筑材料未按时进场,属于建设单位应承担的责任,而H工作在关键线路上工作的总时差为0,影响工程总工期,所以索赔工期。
事件3:施工单位不可提出工期索赔要求。理由:虽然致使工作F停工的原因是由于不可抗力,但因为工作F的总时差为2个月,该工作F停工1个月未超过该工作总时差,不影响总工期,所以不索赔工期。
事件4:施工单位不可提出工期索赔要求。理由:因为施工单位原因工程发生质量事故返工属于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责任,所以不索赔工期。
3.上述事件发生后,本工程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没有发生改变。
4.对于索赔成立的事件,可顺延工期1个月。实际工期是2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