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晋建质字〔2019〕156号)规定,按照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DBJ04/T306-2014),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基坑工程,( )应当委托进行专项设计,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