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问题课例,没有体现出《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的基本理念。
(1)优点:这是一节初中歌唱课,教师的教学目标设计合理。教学过程顺序得当,教师能够安排学生运用构唱的方式来唱准旋律,说明该教师进行了精心的准备。
(2)不足:
①未能将学生置于主体地位,师生之间缺乏互动,未能体现“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和“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的基本理念。
教师应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且全部教学活动应以学生为主体,师生互动,将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和音乐活动的参与放在重要的位置。课例中的教师更多的居于主体地位,并没有体现学生为主体;且在教学中缺乏引导,无法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
②学生参与的实践较少,多处于被动状态,创造意识薄弱,未能体现“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的基本理念。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设定生动有趣的创造性活动内容、形式和情境,发展学生的想象力,增强学生的创造意识。仅依靠简单的练习无法让学生进行充分的音乐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