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教师采用的是直接纠错法。直接纠错是指学习者出现错误时,教师打断其语言训练或实践活动.对其错误予以正面纠正(说出正确的语言形式,并让学生改正)。效果:没有起到纠错的作用。依据:教师纠错后,学生表现得很紧张、不知所措,并没有吸收正确的表达方式。这导致学生在第二次作答时,仍不能正确组织语言,错误仍然没有改正。 (2)该教师在对话的过程中不断打断学生进行语法的纠正,过于关注语法的准确性,会导致学生因为常犯错误而自信心下降.并影响口语表达的流利性。
(3)建议:①合理把握纠错时机。如果教学活动旨在培养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那么教师在学生发言时不宜进行纠错,以免造成学生心理紧张。影响其表达的流利性:教师应在学生发言结束后再指出其错误,并给出正确的表达形式。如果教学活动的侧重点是语言的准确性,教师则应及时指出学生的错误并予以纠正,以保证正确输出,为精确表达奠定基础。②合理变换纠错主体。教师在英语课堂上可灵活变换纠错主体,单独或交替使用自我纠错、同学纠错和全班共同纠错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