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隧道施工期间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主要用途包括:凿岩机用水、喷雾洒水防尘用水、衬砌施工用水、混凝土养护施工用水、空压机冷却用水、施工人员的生活用水等。
(2)供水方案的选择及设备的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水源的水量应满足工程和生活用水的需要。有高山自然水源时应蓄水利用,水池高度应能保证洞内最高用水点的水压。
②水池的容量应有一定的储备量,保证洞内外集中用水的需要。
③采用机械站供水时,应有备用的抽水机。
④ 工程和生活用水使用前必须经过水质鉴定,合格者才可使用。
(3)隧道供电电压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供电线路应采用220/380V三相五线系统。
②动力设备应采用三相380V。
③隧道照明,成洞段和不作业地段可用220V,瓦斯地段不得超过110V,一般作业地段不宜大于36V,手提作业灯为12~24V。
④选用的导线截面应使线路末端的电压降不得大于10%;36V及24V线不得大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