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桩码头各构件名称为:①现浇面层混凝土;②面板;③纵梁;④横梁;⑤靠船构件;⑥桩帽;⑦预制桩。
2.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应在建设单位的组织下、监理单位参加对单位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作出明确划分,并报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据此进行质量控制和检验。
3.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的质量应由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组织检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检验与确认。
4.分部工程的质量应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检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检验与确认。其中,地基与基础等分部工程检验时,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相关项目的检验。
5.码头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划分为:基槽与岸坡开挖分部工程、桩基分部工程、上部结构分部工程、接岸结构与回填分部工程、停靠船与防护设施分部工程。
岸坡开挖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分项工程为:岸坡挖泥、港池挖泥。
桩基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分项工程为:预制桩、沉桩。
上部结构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分项工程为:现浇桩帽、现浇横梁、预制靠船构件、安装靠船构件、预制纵梁、安装纵梁、预制面板、安装面板、现浇梁接头、现浇缝、现浇面层混凝土。
附属设施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分项工程为:现浇护轮坎、系船柱制作与安装、护舷制作与安装、系网环制作与安装、铁爬梯制作与安装、栏杆制作与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