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件1中招标人的处理方式: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事件2中针对B投标人提出修改其投标文件是否妥当的判定及投标的处理规定如下:
投标人B要求局部修改其投标文件不妥。
理由: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如投标人拒绝延长,招标人可认定其投标无效,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事件3中,招标人对C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处理:
(1)同意C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2)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应在规定时间内退还。
4)、不妥之处:口头通知发包人。
理由:应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报发包人备案。
项目管理机构中,还有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5)、《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施工单位还应考虑以下基本荷载:
(1)钢筋和预埋件的重力。
(2)新浇筑的混凝土的重力。
(3)施工人员和机具设备的重力。
(4)倾倒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
(5)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
(6)新浇筑的混凝土的侧压力。
(7)新浇筑的混凝土的浮托力。
对于砂砾石地基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清除杂物,整平建基面,再浇10〜20cm低强度等级的混凝土作垫层,以防漏浆。
6)、混凝土浇筑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挖除:
1)拌合物出现不合格料的情形:
(1)错用配料单配料。
(2)混凝土任意一种组成材料计量失控或漏配。
(3)出机口混凝土拌合物不均匀或夹带生料,或温度、含气量和坍落度不符合要求。
2)低等级混凝土混入高等级混凝土浇筑部位。
3)混凝土无法振捣密实或对结构物带来不利影响的级配错误混凝土料。
4)未及时平仓振捣且已初凝的混凝土料。
5)长时间不凝固的混凝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