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妥之处一:深基坑工程开工后,分包单位组织编写了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正确做法:分包单位应当在深基坑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不妥之处二:经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审核、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正确做法: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由总承包单位报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必要时还应该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2.不妥之处:聚氨酯防水涂料施工完毕后,从下午5:00开始进行蓄水检验,次日上午8:30,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求项目监理机构进行验。正确做法:蓄水试验应达到24h以上。
3.关键线路为:A→D→E→H→I
C工作:自由时差=2周;总时差=3周
F工作:自由时差=1周;总时差=1周
4.索赔天数不成立。理由:由于C为非关键工作,而且其总时差为3周(21天),延误5天不影响总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