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标造价=82000.00+20500.00+12800.00+2470.00+3750.00=121520.00 万元。
不能降低,体现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法定性。
2.塔吊留置比计划延长 2 个月拆除的租赁台班费 8 万索赔成立。
理由:塔吊晚拆除应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因此索赔成立。
塔司费 2 万元不能成立。
理由:因为台班费当中包含人工费,所以不能重复计取。
塔吊出厂运输费 3500 元索赔不能成立。
理由:塔吊出厂运输费 3500 元已经包含在措施费当中,所以不能成立。
劳务分包损失 2 万元成立。
理由:塔吊晚拆除应由开发商承担责任,但应由总包向开发商申请。
3.监理工程师不批准变更价款是合理的。
理由:承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的 14 天内提出变更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若是没有在规定的时间 14 天内提出,视为该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动。
合同中未约定变更价款的情况下,当工程量增加或减少 15%以上的,需要进行变更价款。
4.混凝土结构:模板,钢筋,混凝土,现浇结构;砌体结构;填充墙砌体。
5.施工成本管理包括落实项目施工责任成本、制定成本计划、分解成本指标、进行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考核、成本监督的全过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