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下列属于无效的劳动合同的有(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报酬较低的劳动合同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
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劳动合同
未规定明确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