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
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承办下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依据领导意愿的处理
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