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预付工程款=600×25%=150(万元)
预付款的起扣点=600×30%=180(万元)
2.(1)4月份
4月份计划完成产值80(万元),累计完成80万元,占合同额的13.33%。未达到起扣点,本月不扣回预付款。
本月拨付工程款80(万元),累计拨款80(万元)
(2)5月份
4月份计划完成产值100(万元),累计完成180万元,占合同额的30.00%。刚打到起扣点,本月不扣回预付款。
本月拨付工程款100(万元),累计拨款180(万元)
(3)6月份
已达到起扣点,从本月开始应扣回预付款
预付款的扣回金额=(当月累计已完成工程量-起扣点)/合同总价÷1%×2%×预付款总额-上月扣回预付款额
本月计划完成产值120(万元),累计完成300万元,占合同额的50.00%。
本月扣回预付款=(300-180)/600÷1%×2%×150=60(万元)
本月拨付工程款:120-60=60(万元),累计拨款240(万元)
(4)7月份
计划完成产值120(万元),累计完成420万元,占合同额的70.00%。
本月扣回预付款=(420-180)/600÷1%×2%×150-60=60(万元)
本月拨付工程款:120-60=60(万元),累计拨款300(万元)
(5)8月份
计划完成产值100(万元),累计完成520万元,占合同额的86.67%。
根据合同约定,全部金额在累计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80%时扣完开工预付款,因此,本月扣回的预付款:150-60-60=30(万元)
本月拨付工程款:100-30=70(万元),累计拨款370万元。
(6)9月份
计划完成产值80(万元),累计完成600万元。
本月扣留的质量保证金:600×5%=30(万元)
本月拨付工程款80-30=50(万元),累计拨款420(万元)
3. (1)两项索赔中,前一项索赔不能成立(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后一项索赔成立(甲方原因造成的)。
(2)应批准的工期顺延时间为6(天)。
(3)应批准的费用索赔为:60×195.0+3×4000+50000+10000+100000=183700(元)=18.37(万元)
4. 8月份工程款:100-3-30=67(万元)
9月份工程款:80+3+18.37-(600+18.37)×5%-(9-6)×0.1=70.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