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A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B 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C 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
D 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