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会同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制定管线专项防护方案,确保地下管线.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和特殊作业环境的安全。施工中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地下管线防护措施,因未采取改移或者其他措施,造成管线损坏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处( )罚款。
0.1万元以上0.5万元以下
0.1万元以上1万元以下
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