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7条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频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 ),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45日内审査完毕
30日内审查完华
15日内审查完华
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安全生产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