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系同班同学,三人按照2:3:5的比例合资购买了一辆跑车,约定三人一起使用。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想要将自己的份额以现场一次性交付20万现金的方式转给丁的,甲可以主张分期付款20万元的方式优先购买 B
丙将自己份额转让给戊,且未通知甲乙,此时甲乙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期间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之日起15日 C
若在共有期间,甲突发意外死亡,三人也没有约定的,则乙丙对甲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 D
三人约定在三人之间互相转让份额的,份额最高可以主张优先购买,该约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