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甲公司拟出售持有的部分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形中,拟出售的股权均满足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条件,甲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会计处理中,不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持有A公司(联营企业)30%股权,拟出售25%的股权,出售后对A公司不再具有重大影响,剩余5%股权在拟出售部分处置前,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B
甲公司持有B公司(合营企业)40%股权,拟出售35%的股权,出售后对B公司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剩余5%股权在拟出售部分处置前,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C
甲公司持有C公司(子公司)100%股权,拟出售90%的股权,出售后对C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将拥有的子公司的全部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D
甲公司持有D公司(子公司)100%股权,拟出售80%的股权,出售后对D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剩余20%股权在拟出售部分处置前,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