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竣工结算应由承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由发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 B
竣工结算的依据包括施工合同以及招投标文件 C
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的工程量及其结算的合同价款和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调整后追加(减)的合同价款可以直接进入结算 D
发包人应在签发付款证书的14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逾期支付的,应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双倍支付违约金 E
承包人在保修期满通知书颁发的7天内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出最终结清申请单时所有索赔权利终止